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巽下,艮上。
蠱:元亨,利涉大川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先,息薦反。後,胡豆反。蠱,壞極而有事也。其卦艮剛居上,巽柔居下,上下不交。下卑巽而上苟止,故其卦爲蠱。或曰,剛上柔下,謂卦變自《賁》來者,初上二下,自《井》來者,五上上下,自《既濟》來者兼之,亦剛上而柔下,皆所以爲蠱也。蠱壞之極,亂當復治,故其佔爲元亨,而利涉大川。甲,日之始,事之端也。先甲三日,辛也,後甲三日,丁也。前事過中而將壞,則可自新以爲後事之端,而不使至於大壞,後事方始而尚新。然更當致其丁寧之意,以監其前事之失,而不使至於速壞。聖人之戒深也。
《彖》曰:「蠱」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以卦體、卦變、卦德釋卦名義,蓋如此,則積弊而至於蠱矣。「蠱,元亨」,而天下治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往有事也。「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」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釋卦辭。治蠱至於元亨,則亂而復治之象也。亂之終,治之始,天運然也。
《象》曰:山下有風,蠱。君子以振民育德。山下有風,物壞而有事矣。而事莫大於二者,乃治己治人之道也。
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無咎,厲終吉。幹,如木之幹,枝葉之所附而立者也。蠱者,前人已壞之緒,故諸爻皆有父母之象。子能幹之,則飭治而振起矣。初六,蠱未深而事易濟,故其佔爲有子則能治蠱,而考得無咎,然亦危矣。戒佔者宜如是,又知危而能戒,則終吉也。
《象》曰:「幹父之蠱」,意承考也。
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九二剛中,上應六五,子幹母蠱而得中之象,以剛承柔而治其壞,故又戒以不可堅貞。言當巽以入之也。
《象》曰:「幹母之蠱」,得中道也。
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。過剛不中,故小有悔,巽體得正,故無大咎。
《象》曰:「幹父之蠱」,終無咎也。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以陰居陰,不能有爲,寬裕以治蠱之象也。如是,則蠱將日深,故往則見吝。戒佔者不可如是也。
《象》曰:「裕父之蠱」,往未得也。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柔中居尊,而九二承之以德,以此幹蠱,可致聞譽,故其象佔如此。
《象》曰:幹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剛陽居上,在事之外,故爲此象,而佔與戒,皆在其中矣。
《象》曰:「不事王侯」,志可則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