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本义 全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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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下,兌上。 困:亨,貞,大人吉,無咎,有言不信。困者,窮而不能自振之義。坎剛,爲兌柔所掩,九二,爲二陰所掩,四五,爲上六所掩,所以爲困。坎險、兌說,處險而說,是身雖困而道則亨也。二五剛中,又有大人之象,佔者處困能亨,則得其正矣。非大人其孰能之?故曰貞。又曰大人者,明不正之小人不能當也。有言不信,又戒以當務晦默,不可尚口,益取困窮。 《彖》曰:「困」,剛掩也。以卦體釋卦名。險以說,困而不失其所亨,其唯君子乎。「貞,大人吉」,以剛中也。「有言不信」,尚口乃窮也。說,音悅。以卦德、卦體釋卦辭。 《象》曰:澤無水,困;君子以致命遂志。水下漏,則澤上枯,故曰澤無水。致命,猶言授命,言持以與人而不之有也。能如是,則雖困而亨矣。 初六,臀困於株木,入於幽谷,三歲不覿。臀,物之底也。困於株木,傷而不能安也。初六以陰柔處困之底,居暗之甚,故其象佔如此。 《象》曰:「入於幽谷」,幽不明也。 九二,困於酒食,朱紱方來,利用亨祀,徵兇,無咎。紱,音弗。亨,讀作享。困於酒食,厭飫苦惱之意。酒食,人之所欲,然醉飽過宜,則是反爲所困矣。朱紱方來,上應之也。九二有剛中之德,以處困時, 雖無兇害,而反困於得其所欲之多,故其象如此。而其佔利以享祀,若徵行則非其時,故兇,而於義爲無咎也。 《象》曰:「困於酒食」,中有慶也。 六三,困於石,據於蒺藜,入於其宮,不見其妻,兇。陰柔而不中正,故有此象,而其佔則兇。石,指四,蒺藜,指二,宮,謂三,而妻,則六也。其義則《繫辭》備矣。 《象》曰:「據於蒺藜」,乘剛也。「入於其宮,不見其妻」,不祥也。 九四,來徐徐,困於金車,吝,有終。初六、九四之正應。九四,處位不當,不能濟物,而初六方困於下,又爲九二所隔,故其象如此。然邪不勝正,故其佔雖爲可吝,而必有終也。金車爲九二象,未詳。疑坎有輪象也。 《象》曰:「來徐徐」,志在下也。雖不當位,有與也。 九五,劓刖,困於赤紱,乃徐有說,利用祭祀。劓,音見《睽》。刖,音月。說,音悅。劓刖者,傷於上下。上下既傷,則赤紱無所用,而反爲困矣。九五當困之時,上爲陰掩,下則乘剛,故有此象。然剛中而說體,故能遲久而有說也。佔具象中,又利用祭祀,久當獲福。 《象》曰:「劓刖」,志未得也。「乃徐有說」,以中直也。「利用祭祀」,受福也。 上六,困於葛藟,於臬危兀危,曰動悔有悔,徵吉。藟,力軌反。臬危,五結反。兀危,五骨反。以陰柔處困極,故有困於葛藟,於臬危兀危,曰動悔之象。然物窮則變,故其佔曰,若能有悔,則可以徵而吉矣。 《象》曰:「困於葛藟」,未當也。「動悔有悔」,吉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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