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艮下,巽上。
漸:女歸吉,利貞。漸,漸進也。爲卦止於下,而巽於上,爲不遽進之義,有女歸之象焉。又自二至五,位皆得正,故其佔爲女歸吉,而又戒以利貞也。
《彖》曰: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。「之」字疑衍,或是「漸」字。進得位,往有功也,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以卦變釋利貞之意。蓋此卦之變,自《渙》而來,九進居三,自《旅》而來,九進居五,皆爲得位之正。其位,剛得中也。以卦體言,謂九五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以卦德言,漸進之義。
《象》曰:山上有木,漸,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二者皆當以漸而進。疑「賢」字衍,或「善」下有脫字。
初六,鴻漸於幹,小子厲,有言,無咎。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。幹,水涯也。始進於下,未得所安,而上覆無應,故其象如此。而其佔則爲小子厲,雖有言,而於義則無咎也。
《象》曰:小子之厲,義無咎也。
六二,鴻漸於盤,飲食衎衎,吉。衎,苦旦反。盤,大石也。漸遠於水,進於盤而益安矣。衎衎,和樂意。六二柔順中正,進以其漸,而上有九五之應,故其象如此,而佔則吉也。
《象》曰:「飲食衎衎」,不素飽也。素飽,如《詩》言「素餐」。得之以道,則不爲徒飽,而處之安矣。
九三,鴻漸於陸,夫徵不復,婦孕不育,兇,利禦寇。復,房六反。鴻,水鳥,陸非所安也。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,故其象如此。而其佔夫徵則不復,婦孕則不育,兇莫甚焉。然以其過剛也,故利禦寇。
《象》曰:「夫徵不復」,雖羣醜也。「婦孕不育」,失其道也。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離,力智反。
六四,鴻漸於木,或得其桷,無咎。桷,音角。鴻不木棲。桷,平柯也。或得平柯,則可以安矣。六四乘剛而順巽,故其象如此。佔者如之,則無咎也。
《象》曰:「或得其桷」,順以巽也。
九五,鴻漸於陵,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陵,高阜也。九五居尊,六二正應在下,而爲三四所隔,然終不能奪其正也。故其象如此,而佔者如是,則吉也。
《象》曰:「終莫之勝,吉」,得所願也。
上九,鴻漸於陸;其羽可用爲儀,吉。胡氏、程氏皆雲:「‘陸’當作‘逵’,謂雲路也。」今以韻讀之,良是。儀,羽旄旌纛之飾也。上九至高,出乎人位之外,而其羽毛可用以爲儀飾。位雖極高,而不爲無用之象,故其佔爲如是則吉也。
《象》曰:「其羽可用爲儀,吉」,不可亂也。漸進愈高,而不爲無用。其志卓然,豈可得而亂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