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
繫辭
一 繫辭上傳
第一章
繫辭上傳傳,去聲。後同。
《繫辭》,本謂文王、周公所作之辭,繫於卦爻之下者,即今經文。此篇乃孔子所述《繫辭》之「傳」也,以其通論一經之大體凡例,故無經可附,而自分上下雲。
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,卑高以陳,貴賤位矣,動靜有常,剛柔斷矣,方以類聚,物以羣分,吉凶生矣,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變化見矣。斷,丁亂反。見,賢遍反。天地者,陰陽形氣之實體。乾坤者,《易》中純陰、純陽之卦名也。卑高者,天地萬物上下之位。貴賤者,《易》中卦爻上下之位也。動者,陽之常。靜者,陰之常。剛柔者,《易》中卦爻陰陽之稱也。方,謂事情所向,言事物善惡,各以類分。而吉凶者,《易》中卦爻佔決之辭也。象者,日月星辰之屬。形者,山川動植之屬。變化者,《易》中蓍策卦爻,陰變爲陽,陽化爲陰者也。此言聖人作《易》,因陰陽之實體,爲卦爻之法象。莊周所謂「《易》以道陰陽」,此之謂也。是故剛柔相摩,八卦相蕩。蕩,徒浪反。此言《易》卦之變化也。六十四卦之初,剛柔兩畫而已。兩相摩而爲四,四相摩而爲八,八相蕩而爲六十四。鼓之以雷霆,潤之以風雨。日月運行,一寒一暑。此變化之成象者。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。此變化之成形者。此兩節,又明《易》之見於實體者,與上文相發明也。乾知大始,坤作成物。知,猶主也。乾主始物,而坤作成之,承上文男女而言乾坤之理。蓋凡物之屬乎陰陽者,莫不如此。大抵陽先陰後,陽施陰受。陽之輕清未形,而陰之重濁有跡也。乾以易知,坤以簡能。易,以豉反。乾健而動,即其所知,便能始物而無所難,故爲以易而知大始。坤順而靜,凡其所能,皆從乎陽而不自作,故爲以簡而能成物。易則易知,簡則易從。易知則有親,易從則有功。有親則可久,有功則可大。可久則賢人之德,可大則賢人之業。人之所爲,如乾之易,則其心明白而人易知,如坤之簡,則其事要約而人易從。易知則與之同心者多,故有親。易從則與之協力者衆,故有功。有親則一於內,故可久。有功則兼於外,故可大。德,謂得於己者。業,謂成於事者。上言乾、坤之德不同,此言人法乾、坤之道。至此則可以爲賢矣。易簡,而天下之理得矣,天下之理得,而成位乎其中矣。成位,謂成人之位。其中,謂天地之中。至此則體道之極功,聖人之能事,可以與天地參矣。
上第一章。此章以造化之實,明作經之理。又言乾、坤之理,分見於天、地,而人兼體之也。
第二章
聖人設卦,觀象繫辭焉,而明吉凶,象者,物之似也。此言聖人作《易》,觀卦爻之象而系以辭也。剛柔相推,而生變化。言卦爻陰、陽迭相推蕩,而陰或變陽,陽或化陰,聖人所以觀象而繫辭,衆人所以因蓍而求卦者也。是故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,悔吝者,憂虞之象也,吉凶、悔吝者,《易》之辭也。得失、憂虞者,事之變也。得則吉,失則兇。憂虞雖未至兇,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。蓋吉凶相對,而悔吝居其中間。悔自兇而趨吉,吝自吉而向兇也。故聖人觀卦爻之中,或有此象,則系之以此辭也。變化者,進退之象也,剛柔者,晝夜之象也。六爻之動,三極之道也。柔變而趨於剛者,退極而進也。剛化而趨於柔者,進極而退也。既變而剛,則晝而陽矣。既化而柔,則夜而陰矣。六爻:初二爲地,三四爲人,五上爲天。動,即變化也。極,至也。三極,天地人之至理。三才,各一太極也。此明剛柔相推以生變化,而變化之極,復爲剛柔。流行於一卦六爻之間,而佔者得因所值,以斷吉凶也。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,《易》之序也,所樂而玩者,爻之辭也。樂,音洛。《易》之序,謂卦爻所著事理當然之次第。玩者,觀之詳。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,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,是以「自天佑之,吉無不利」。《象辭》變已見上。凡單言變者,化在其中。佔,謂其所值吉凶之決也。
上第二章。此章言聖人作《易》,君子學《易》之事。
第三章
彖者,言乎象者也,爻者,言乎變者也,彖,謂卦辭,文王所作者。爻,謂爻辭,周公所作者。象,指全體而言。變,指一節而言。吉凶者,言乎其失得也,悔吝者,言乎其小疵也。無咎者,善補過也。此
卦爻辭之通例。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,齊小大者存乎卦,辯吉凶者存乎辭,位,謂六爻之位。齊,猶定也。小,謂陰。大,謂陽。憂悔吝者存乎介,震無咎者存乎悔。上「悔」,乎罪反。下「悔」,呼對反。
介,謂辯別之端,蓋善惡已動而未形之時也。於此憂之,則不至於悔吝矣。震,動也。知悔則有以動其補過之心,而可以無咎矣。是故卦有小大,辭有險易。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易,以豉反。小險大易,各隨所向。
上第三章。此章釋卦爻辭之通例。
第四章
《易》與天地準,故能彌綸天地之道。《易》書卦爻,具有天地之道,與之齊準。彌,如彌縫之彌,有終竟聯合之意。綸,有選擇條理之意。仰以觀於天文,俯以察於地理,是故知幽明之故。原始反終,故知死生之說。精氣爲物,遊魂爲變,是故知鬼神之情狀。此窮理之事。以者,聖人以《易》之書也。易者,陰陽而已。幽明、死生、鬼神,皆陰陽之變,天地之道也。天文,則有晝夜上下。地理,則有南北高深。原者,推之於前。反者,要之於後。陰精陽氣,聚而成物,神之伸也。魂遊魄降,散而爲變,鬼之歸也。
與天地相似,故不違。知周乎萬物,而道濟天下,故不過。旁行而不流,樂天知命,故不憂。
安土敦乎仁,故能愛。知,音智。樂,音洛。「知命」之知,如字。此聖人儘性之事也。天地之道,知仁而已。知周萬物者,天也,道濟天下者,地也。知且仁,則知而不過矣。旁行者,行權之知也。不流者,守正之仁也。既樂天理,而又知天命,故能無憂,而其知益深。隨處皆安,而無一息之不仁,故能不忘其濟物之心,而仁益篤。蓋仁者,愛之理,愛者,仁之用。故其相爲表裏如此。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,曲成萬物而不遺,通乎晝夜之道而知,故神無方而《易》無體。此聖人至命之事也。範,如鑄金之有模範。圍,匡郭也。天地之化無窮,而聖人爲之範圍,不使過於中道,所謂裁成者也。通,猶兼也。晝夜,即幽明、生死、鬼神之謂。如此,然後可見至神之妙,無有方所;《易》之變化,無有形體也。
上第四章。此章言《易》道之大,聖人用之如此。
第五章
一陰一陽之謂道。陰陽迭運者,氣也;其理則所謂道。繼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。道具於陰而行乎陽。繼,言其發也。善,謂化育之功,陽之事也。成,言其具也。性,謂物之所受,言物生則有性,而各具是道也,陰之事也。周子、程之子書,言之備矣。仁者見之謂之仁,知者見之謂之知,百姓日用而不知,故君子之道鮮矣。知,音智。「不知」之知,如字。鮮,息淺反。仁陽知陰,各得是道之一隅,故隨其所見而目爲全體也。日用不知,則莫不飲食,鮮能知味者,又其每下者也,然亦莫不有是道焉。或曰:上章以知屬乎天,仁屬乎地,與此不同,何也?曰:彼以清濁言,此以動靜言。顯諸仁,藏諸用,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。盛德大業,至矣哉。顯,自內而外也。仁,謂造化之功,德之發也。藏,自外而內也。用,謂機緘之妙,業之本也。程子曰:「天地無心而成化,聖人有心而無爲。」
富有之謂大業,日新之謂盛德。張子曰:「富有者,大而無外;日新者,久而無窮。」生生之謂易,陰生陽,陽生陰,其變無窮,理與書皆然也。成象之謂乾,效法之謂坤,效,呈也。法,謂造化之詳密而可見者。極數知來之謂佔,通變之謂事,佔,筮也,事之未定者,屬乎陽也。事,行事也,佔之已決者,屬乎陰也。極數知來,所以通事之變。張忠定公言公事有陰陽,意蓋如此。陰陽不測之謂神。張子曰,兩在,故不測。
上第五章。此章言道之體用,不外乎陰陽。而其所以然者,則未嘗倚於陰陽也。
第六章
夫《易》,廣矣,大矣。以言乎遠則不御,以言乎邇則靜而正,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。夫,音扶。下同。不御,言無盡。靜而正,言即物而理存。備,言無所不有。夫乾,其靜也專,其動也直,是以大生焉。夫坤,其靜也翕,其動也闢,是以廣生焉。翕,虛級反。闢,婢亦反。乾坤各有動靜,於其四德見之。靜體而動用,靜別而動交也。乾一而實,故以質言而曰大;坤二而虛,故以量言而曰廣。蓋天之
形雖包於地之外,而其氣常行乎地之中也。《易》之所以廣大者以此。廣大配天地,變通配四時,陰陽之義配日月,易簡之善配至德。易,以豉反。《易》之廣大變通,與其所言陰陽之說,易簡之德,配之天道人事,則如此。
上第六章。
第七章
子曰:《易》,其至矣乎。夫《易》,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。知崇禮卑,崇效天,卑法地。知,音智。十翼皆夫子所作,不應自着「子曰」字,疑皆後人所加也。窮理則知崇如天而德崇,循理則禮卑如地而業廣。此其取類,又以清濁言也。天地設位,而《易》行乎其中矣。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。天地設位而變化行,猶知禮存性而道義出也。成性,本成之性也。存存,謂存而又存,不已之意也。
上第七章。
第八章
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,而擬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謂之象。賾,雜亂也。象,卦之象,如《說卦》所列者。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,而觀其會通,以行其典禮,繫辭焉以斷其吉凶,是故謂之爻。斷,丁玩反。會,謂理之所聚而不可遺處。通,謂理之可行而無所礙處。如庖丁解牛,會則其族,而通則其虛也。
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,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。惡,烏路反。惡,猶厭也。擬之而後言,議之而後動,擬議以成其變化。觀象玩辭,觀變玩佔,而法行之,此下七爻則其例也。
「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子」。子曰:「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,況其邇者乎?居其室,出其言不善,則千里之外違之,況其邇者乎?言出乎身,加乎民;行發乎邇,見乎遠。言行,君子之樞機。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言行,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,可不慎乎。」和,胡臥反。靡,音縻。行,下孟反。見,賢遍反。釋《中孚》九二爻義。
「同人,先號咷而後笑」。子曰:「君子之道,或出或處,或默或語。二人同心,其利斷金,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。」斷,丁管反。臭,昌又反。釋《同人》九五爻義。言君子之道,初若不同,而後實無間。
斷金、如蘭,言物莫能間,而其言有味也。
「初六,藉用白茅,無咎」。子曰:「苟錯諸地而可矣。藉之用茅,何咎之有?慎之至也。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慎斯術也以往,其無所失矣。」藉,在夜反。錯,音措。夫,音扶。釋《大過》初六爻義。
「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」。子曰:「勞而不伐,有功而不德,厚之至也。語以其功下人者也。德言盛,禮言恭。謙也者,致恭以存其位者也。」釋《謙》九三爻義。德言盛,禮言恭,言德欲其盛,禮欲其
恭也。
「亢龍有悔」。子曰:「貴而無位,高而無民,賢人在下位而無輔,是以動而有悔也。」釋《乾》上九爻義。當屬《文言》,此蓋重出。
「不出戶庭,無咎」。子曰:「亂之所生也,則言語以爲階。君不密則失臣,臣不密則失身,幾事不密則害成。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。」幾,音機。釋《節》初九爻義。
子曰:「作《易》者,其知盜乎?《易》曰:‘負且乘,致寇至。’負也者,小人之事也,乘也者,君子之器也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盜思奪之矣。上慢下暴,盜思伐之矣。慢藏誨盜,冶容誨淫。
《易》曰‘負且乘,致寇至’,盜之招也。」藏,才浪反。釋《解》六三爻義。
上第八章。此章言卦、爻之用。
第九章
天一、地二;天三、地四;天五、地六;天七、地八;天九、地十。此簡本在第十章之首,程子曰宜在此,今從之。此言天地之數,陽奇陰偶,即所謂《河圖》者也。其位一、六居下,二、七居上,三、八居左,四、九居右,五、十居中。就此章而言之,則中五爲衍母,次十爲衍子,次一、二、三、四爲四象之位,次六、七、八、九爲四
象之數。二老位於西北,二少位於東南,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於外也。天數五,地數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數二十有五,地數三十,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。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。此簡本在「大衍」之後,今按宜在此。天數五者,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皆奇也,地數五者,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皆偶也。相得,謂一與二,三與四,五與六,七與八,九與十,各以奇偶爲類而自相得。有合,謂一與六,二與七,三與八,四與九,五與十,皆兩相合。二十有五者,五奇之積也。三十者,五偶之積也。變化,謂一變生水,而六化成之;二化生火,而
七變成之;三變生木,而八化成之;四化生金,而九變成之;五變生土,而十化成之。鬼神,謂凡奇偶生成之屈伸往來者。
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分而爲二,以象兩,掛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時,歸奇於扐以象閏,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後掛。揲,時設反。奇,紀宜反。扐,郎得反。大衍之數五十,蓋以《河
圖》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之,至用以筮,則又止用四十有九。蓋皆出於理勢之自然,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損益也。
兩,謂天地也。掛,懸其一於左手小指之間也。三,三才也。揲,間而數之也。奇,所揲四數之餘也。扐,勒於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。閏,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。五歲之間,再積日而再成月,故五歲之中,凡有再閏,然後別起積分。如一掛之後,左右各一揲而一扐,故五者之中,凡有再扐,然後別起一掛也。
《乾》之策,二百一十有六。《坤》之策,百四十有四,凡三百有六十。當期之日。期,音基。
凡此策數生於四象,蓋《河圖》四面,太陽居一而連九,少陰居二而連八,少陽居三而連七,太陰居四而連六。
揲蓍之法,則通計三變之餘,去其初掛之一。凡四爲奇,凡八爲偶,奇圓圍三,偶方圍四。三用其全,四用其半。
積而數之,則爲六、七、八、九,而第三變揲數策數,亦皆符會。蓋餘三奇則九,而其揲亦九,策亦四九三十六,是爲居一之太陽。餘二奇一偶則八,而其揲亦八,策亦四八三十二,是爲居二之少陰。二偶一奇則七,而其揲亦七,策亦四七二十八,是爲居三之少陽。三偶則六,而其揲亦六,策亦四六二十四,是爲居四之老陰。是其變化
往來、進退離合之妙,皆出自然,非人之所能爲也。少陰退而未極乎虛,少陽進而未極乎盈,故此獨以老陽、老陰計《乾》《坤》六爻之策數,餘可推而知也。期,週一歲也,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,此特舉成數而概言之耳。二篇之策,萬有一千五百二十,當萬物之數也。二篇,謂上、下經。凡陽爻百九十二,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;陰爻百九十二,得四千六百八策,合之得此數。是故四營而成易,十有八變而成卦。四營,謂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也。易,變易也。謂一變也。三變成爻,十八變則成六爻也。八卦而小成。謂九變而成三畫,得內卦也。引而伸之,觸類而長之,天下之能事畢矣。長,丁丈反。謂已成六爻,而視其爻之變與不變以爲動靜,則一卦可變而爲六十四卦以定吉凶,凡四千九十六卦也。
顯道神德行,是故可與酬酢,可與佑神矣。行,下孟反。道因辭顯,行以數神。酬酢,謂應對。
佑神,謂助神化之功。子曰:「知變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爲乎?」變化之道,即上文數法是也,皆非人之所能爲,故夫子嘆之。而門人加「子曰」以別上文也。
上第九章。此章言天地大衍之數,揲蓍求卦之法,然亦略矣。意其詳具於大卜筮人之官,而今不可考耳。其可推者,《啓蒙》備言之。
第十章
《易》有聖人之道四焉:以言者尚其辭,以動者尚其變,以制器者尚其象,以卜筮者尚其佔。
四者皆變化之道,神之所爲者也。是以君子將有爲也,將有行也,問焉而以言,其受命也如向,無有遠近幽深,遂知來物。非天下之至精,其孰能與於此!向,許兩反,古文響字。與,音預,下同。此尚辭、尚佔之事,言人以蓍問《易》,求其卦爻之辭,而以之發言處事,則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。如向之應聲,以決其未來之吉凶也。以言,與「以言者尚其辭」之「以言」義同。命,則將筮而告蓍之語。《冠禮》「筮日宰自右贊命」是也。
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。通其變,遂成天地之文,極其數,遂定天下之象,非天下之至變,其孰能與於此?參,七南反。錯,七各反。綜,作弄反。此尚象之事,變則象之未定者也。參者,三數之也。伍
者,五數之也。既參以變,又伍以變,一先一後,更相考覈,以審其多寡之實也。錯者,交而互之,一左一右之謂也。綜者,總而挈之,一低一昂之謂也。此亦皆謂揲蓍求卦之事。蓋通三揲兩手之策,以成陰、陽、老、少之畫,究七、八、九、六之數,以定卦爻動靜之象也。參伍、錯綜,皆古語,而參伍尤難曉。按《荀子》雲:「窺敵制變,欲伍以參。」《韓非》曰:「省同異之言,以知朋黨之分;偶參伍之驗,以責陳言之實。」又曰:「參之以比物,伍之以合參。」《史記》曰:「必參而伍之。」又曰:「參伍不失。」《漢書》曰:「參伍其賈,以類相準。」此足以相發明矣。
《易》,無思也,無爲也,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非天下之至神,其孰能與於此?此四者,易之體所以立,而用所以行者也。易,指蓍卦。無思、無爲,言其無心也。寂然者,感之體。感通者,寂之
用。人心之妙,其動靜亦如此。
夫《易》,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。幾,音機。下同。研,猶審也。幾,微也。所以極深者,至精也。所以研幾者,至變也。唯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;唯幾也,故能成天下之務;唯神也,故不疾而速,不行而至。所以通志而成務者,神之所爲也。子曰「《易》有聖人之道四焉」者,此之謂也。
上第十章。此章承上章之意,言《易》之用,有此四者。
第十一章
子曰:「夫《易》,何爲者也?夫《易》,開物成務,冒天下之道,如斯而已者也。」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,以定天下之業,以斷天下之疑。夫,音扶。冒,莫報反。斷,丁亂反。開物成務,謂使人卜
筮以知吉凶,而成事業。冒天下之道,謂卦爻既設,而天下之道皆在其中。
是故蓍之德圓而神,卦之德方以知,六爻之義易以貢。聖人以此洗心,退藏於密,吉凶與民同患。神以知來,知以藏往,其孰能與於此哉?古之聰明睿知,神武而不殺者夫。「方以知」之知,音智。下「知以」、「睿知」,並同。易,音亦。與,音預。夫,音扶。圓神,謂變化無方。方知,謂事有定理。易以貢,謂變易以告人。聖人體具三者之德,而無一塵之累。無事,則其心寂然,人莫能窺;有事,則神知之用,隨感而應,所謂無卜筮而知吉凶也。神武不殺,得其理而不假其物之謂。是以明於天之道,而察於民之故,是興神物以前民用。聖人以此齋戒,以神明其德夫。夫,音扶。神物,謂蓍龜。湛然純一之謂齋,肅然警惕之謂戒。明天道,故知神物之可興;察民故,故知其用之不
可不有以開其先。是以作爲卜筮以教人,而於此焉齋戒以考其佔,使其心神明不測,如鬼神之能知來也。
是故闔戶謂之坤,闢戶謂之乾,一闔一闢謂之變,往來不窮謂之通,見乃謂之象,形乃謂之器,制而用之謂之法,利用出入,民鹹用之謂之神。見,賢遍反。闔闢,動靜之機也。先言坤者,由靜而動也。乾、坤、變、通者,化育之功也。見象、形器者,生物之序也。法者,聖人修道之所爲。而神者,百姓自然之日用也。
是故《易》有大極,是生兩儀。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大,音泰。一每生二,自然之理也。
《易》者,陰陽之變。大極者,其理也。兩儀者,始爲一畫以分陰陽。四象者,次爲二畫以分大少。八卦者,次爲三畫而三才之象始備。此數言者,實聖人作《易》自然之次第,有不假絲毫智力而成者。畫卦揲蓍,其序皆然。
詳見序例、《啓蒙》。八卦定吉凶,吉凶生大業。有吉有兇,是生大業。
是故法象,莫大乎天地,變通,莫大乎四時,縣象着明,莫大乎日月,崇高,莫大乎富貴,備物致用,立成器以爲天下利,莫大乎聖人,探賾索隱,鉤深致遠,以定天下之吉凶,成天下之亹亹者,莫大乎蓍龜。縣,音玄。探,吐南反。索,色白反。亹,亡偉反。富貴,謂有天下、履帝位。「立」下疑有闕文。亹亹,猶勉勉也。疑則怠,決故勉。
是故天生神物,聖人則之,天地變化,聖人效之,天垂象,見吉凶,聖人象之,河出《圖》,洛出《書》,聖人則之。見,賢遍反。此四者,聖人作《易》之所由也。《河圖》、《洛書》,詳見《啓蒙》。《易》有四象,所以示也;《繫辭》焉,所以告也;定之以吉凶,所以斷也。斷,丁亂反。四象,謂陰、陽、老、少。示,謂示人以所值之卦爻。
上第十一章。此章專言卜筮。
第十二章
《易》曰:「自天佑之,吉,無不利。」子曰:「佑者,助也。天之所助者,順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履信思乎順,又以尚賢也。是以‘自天佑之,吉,無不利’也。」釋《大有》上九爻義。然在此無所
屬,或恐是錯簡,宜在第八章之末。
子曰:「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」然則聖人之意,其不可見乎!子曰:「聖人立象以盡意,設卦以盡情僞,繫辭焉以盡其言,變而通之以盡利,鼓之舞之以盡神。」言之所傳者淺,象之所示者深,觀奇偶二畫,包含變化,無有窮盡,則可見矣。變通、鼓舞,以事而言。兩「子曰」字,疑衍其一。蓋「子曰」字,皆後人所加,故有此誤。如近世《通書》,乃周子所自作,亦爲後人每章加以「周子曰」字,其設問答處,正如此也。
乾坤,其《易》之縕邪?乾坤成列,而《易》立乎其中矣,乾坤毀,則無以見《易》。《易》不可見,則乾坤或幾乎息矣!縕,與蘊同。邪,於遮反。幾,音機。縕,所包蓄者,猶衣之着也。《易》之所有,
陰陽而已。凡陽皆乾,凡陰皆坤,畫卦定位,則二者成列,而《易》之體立矣。乾坤毀,謂卦畫不立;乾坤息,謂變化不行。
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,化而裁之謂之變,推而行之謂之通,舉而措之天下之民,謂之事業。卦爻陰陽,皆形而下者,其理則道也。因其自然之化而裁製之,變之義也。「變通」二字,上章以天言,此章以人言。
是故夫象,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,而擬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謂之象。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,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,繫辭焉以斷其吉凶,是故謂之爻。重出,以起下文。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,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,卦,即象也;辭,即爻也。化而裁之存乎變,推而行之存乎通,神而明之存乎其人,默而成之,不言而信,存乎德行。行,下孟反。卦爻所以變通者在人,人之所以能神而明之者在德。
上第十二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