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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下,坤上。
師:貞,丈人吉,無咎。師,兵衆也。下坎上坤,坎險坤順,坎水坤地。古者寓兵於農,伏至險於大順,藏不測於至靜之中。又卦唯九二陽居下卦之中,爲將之象,上下五陰順而從之,爲衆之象。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,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,爲人君命將出師之象,故其卦之名曰師。丈人,長老之稱。用師之道,利於得正,而任老成之人,乃得吉而無咎。戒佔者亦必如是也。
《彖》曰:「師」,衆也,「貞」,正也,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王,往況反。此以卦體釋師、貞之義。以,謂能左右之也。一陽在下之中,而五陰皆爲所以也。能以衆正,則王者之師矣。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,
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,吉又何咎矣。又以卦體、卦德釋「丈人吉,無咎」之義。剛中,謂九二。應,謂六五應之。行險,謂行危道。順,謂順人心。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。毒,害也。師旅之興,不無害於天下,然以其有是才德,是以民悅而從之也。
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師,君子以容民畜衆。畜,許六反。水不外於地,兵不外於民,故能養民,則可以得衆矣。
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兇。律,法也。否臧,謂不善也。晁氏曰,「否」字,先儒多作「不」,是也。在卦之初,爲師之始。出師之道,當謹其始,以律則吉,不臧則兇。戒佔者當謹始而守法也。
《象》曰:「師出以律」,失律兇也。
九二,在師中,吉,無咎,王三錫命。九二在下,爲衆陰所歸,而有剛中之德。上應於五,而爲所寵任,故其象佔如此。
《象》曰:「在師中,吉」,承天寵也。「王三錫命」,懷萬邦也。
六三,師或輿尸,兇。輿尸,謂師徒撓敗,輿尸而歸也。以陰居陽,才弱志剛,不中不正,而犯非其分,故其象佔如此。
《象》曰:「師或輿尸」,大無功也。
六四,師左次,無咎。左次,謂退舍也。陰柔不中,而居陰得正,故其象如此。全師以退,賢於六三遠矣,故其佔如此。
《象》曰:左次無咎,未失常也。知難而退,師之常也。
六五,田有禽,利執言,無咎,長子帥師,弟子輿尸,貞兇。長,之丈反。六五用師之主,柔順而中,不爲兵端者也。敵加於己,不得已而應之,故爲田有禽之象。而其佔,利以搏執而無咎也。言,語辭也。長子,九二也。弟子,三四也。又戒佔者專於委任,若使君子任事,而又使小人蔘之,則是使之輿尸而歸,故雖貞而亦不免於兇也。
《象》曰:「長子帥師」,以中行也,「弟子輿尸」,使不當也。當,去聲。
上六,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師之終,順之極,論功行賞之時也。坤爲土,故有開國承家之象。然小人則雖有功,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士,但優以金帛可也。戒行賞之人,於小人則不可用此佔,而小人遇之,亦不得用此爻也。
《象》曰:「大君有命」,以正功也。「小人勿用」,必亂邦也。聖人之戒深矣。